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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信息公开时间:2023-04-23 徐州平福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信息公开 2023年3月17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告》,徐州平福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相关规定,公布企业相关信息,并开始部署清洁生产筹备工作。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徐州平福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属于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现公示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徐州平福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陈震 (3)企业所在地址:徐州市睢宁县经济开发区 (4)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 徐州平福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有2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焚烧的危险废物和使用的各类辅料中有一定毒性或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详见表1。 表1 有毒有害原辅料统计表
(5)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和数量: 徐州平福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废气、废水排放情况见表2。 表2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统计表
(6)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徐州平福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焚烧炉渣及飞灰、污水处理污泥、废耐火材料、废活性炭、废除尘布袋、废盐、实验室废物、废包装袋、废MBR膜、废劳保用品、磁选废铁、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见表3。 表3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统计表
(7)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备案。 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建立相关制度并对各车间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对现有条件不满足整改的,提出改造/大修计划并及时监督整改进度确保节点前完成整改。 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加强原材料、环保设施,尤其是有毒有害原料、废气排放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杜绝事故排放的环境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