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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东大医院有限公司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公示时间:2023-04-26
关于邳州市东大医院有限公司 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的公示 邳州市东大医院项目已建设并投运,实际建设目前已达到环评上的建设规模,新增一般固废未污染输液袋及危险废物废UV灯管、水质在线检测废液及过期药品,废水、废气未新增污染因子及污染物排放量,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增加。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属于一般变动。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编制了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